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关于西安市蓝田县汤峪镇塘子街村温泉大道西侧(温泉水镇望湖居B幢四单元102)(头部次拍卖)的公告
西安市蓝田县汤峪镇塘子街村温泉大道西侧(温泉水镇望湖居
榆阳区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12月20日10时起至2018年12月21日10时(延时的除外)止在榆阳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局,法院主页网址:),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标的位于西安市蓝田县汤峪镇塘子街村温泉大道西侧(温泉水镇望湖居B幢四单元102)(产权证号:,建筑面积180.87㎡),房屋所有权人马尚月,建筑物总层数为17层,房屋所在层数为第-1和1层,建筑结构为混合结构,规划用途为营业。(标的物具体情况,请以实物为准)
起拍价:65.1132万元,保证金:5万元,增加幅度:0.5万元
二、咨询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3日(工作时间)接受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蕞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对其静态及动态性能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具体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或其他约定方式)。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司法拍卖中的房产需遵循当地限购政策;因各地政策会变化或出现特殊情况,请在竞拍前咨询当地房管局等有关部门,并以其相关政策为准。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五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在成交后五个工作日内日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局、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榆林分行营业部、账号:9129 0004 1710 30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蕞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温馨提示:因承办法官工作繁忙,可能无法随时接听咨询电话,请仔细阅读公告和须知,标的物情况一切以实物为准,敬请谅解!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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