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漳县抽水蓄能电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头部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及生态环境部有关公众参与要求,现对甘肃漳县抽水蓄能电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进行头部次公告,随着项目实施进程及环评工作的开展,相关信息将完善或调整。头部次公示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甘肃漳县抽水蓄能电站工程
建设内容:甘肃漳县抽水蓄能电站工程位于甘肃省定西市境内,距漳县城区公路里程约63km;距离定西市区公路里程约163km;距离兰州市公路里程约261km。工程为日调节纯抽水蓄能电站,电站装机容量1400MW(4×350MW),枢纽工程由上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开关站、拦沙坝、下水库及泄水建筑物等组成。电站上水库位于黄家河右岸山顶缓坡地带,库盆利用天然地形半挖半填形成,正常蓄水位2612.00m,死水位2590.00m,死库容24万m3,调节库容608万m3;下水库位于黄家河上,坝址位于黄家河入榜沙河河口上游约1km处,拦河筑坝成库,正常蓄水位1957.00m,死水位1919.00m,死库容27万m3,调节库容601万m3。甘肃漳县抽水蓄能电站是国家能源局《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十四五”规划储备项目。项目建成后主要承担甘肃电网调峰填谷、储能、调频调相、紧急事故备用等任务。
建设单位:新华(漳县)抽水蓄能发电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甘肃省定西市漳县武阳镇武阳路77号一楼108室
评价单位: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丈八东路18号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大体分为三个阶段:头部阶段为准备阶段,进行初步实地调查;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和建议,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报告编制完成后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
报告书主要编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总则、工程概况与工程分析、自然及社会环境概况、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环境保护措施、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
1.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问题的建议,以及对所在地的环境质量现状的满意度;
2.对项目建设后产生的环境影响的意见;
3.对项目环保措施的要求和意见;
4.对项目建设的总体态度和意见等。
在本公示发布7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反馈对本项目的建议和要求。
新华(漳县)抽水蓄能发电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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