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男子疫情防控期间隐瞒去武汉事实被处罚
西安阎良公安 发布通告:2020年1月18日,阎良区某村民孙某驾车先后到达武汉,在武汉某酒店逗留2晚,1月22日返回阎良区家中。1月26日,北屯街道办工作人员在孙某家中入户排查时,孙某谎称自己从河南归来,隐瞒了自已到过武汉的事实。随后,公安阎良分局北屯派出所民警在核查工作中再次对孙某进行核实时,孙某才如实叙述自己的路线行程。北屯街道办立即对孙某及家人采取居家强制隔离十四天的措施。2月2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头部款规定: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处以警告或二百元罚款。公安阎良分局北屯派出所对孙某行政处罚200元。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13564686846; 13391219793
请说明您的需求、用途、税收、公司、联系人、手机号,以便快速帮您对接资源。
长按/扫一扫加葛毅明的微信号

扫一扫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