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高新区小烟庄村集体土地上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临水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西安高新区小烟庄村集体土地上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临水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10楼10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8月29日 15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西安高新区小烟庄村集体土地上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临水工程
合同包1(西安高新区小烟庄村集体土地上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临水工程):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高新区小烟庄村集体土地上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临水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仅限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号)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及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合同包1(西安高新区小烟庄村集体土地上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临水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2)投标供应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和建筑安全考核B证并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项目;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途径: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10楼1001室
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5楼0503第六会议室
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5楼0503第六会议室
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以财库〔2019〕9号为准;(4)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市财函〔2021)431号);(8)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调整西安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信用融资合作机构联系名单的通知》(市财发〔2015〕4号);(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1〕20号);(10)如有蕞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蕞新的文件执行。
名称: 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西安市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1001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10楼1001室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13564686846; 13391219793
请说明您的需求、用途、税收、公司、联系人、手机号,以便快速帮您对接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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