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高新区高庙村拆迁通告
2013-12-10 15:14
国土资源局(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分局、统一征地办公室)
根据西安高新区管委会总体工作安排,经研究,《西安高新区高庙村拆迁安置实施方案》已于2012年12月27日经全体村民代表签字通过。为确保高庙村拆迁安置工作顺利进行,现就该村拆迁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2013年3月12日为高庙村住户户籍认定基准日。二、2012年6月2日为高庙村建筑及其它附着物确认日。在此之日后建设的一律不予补偿。三、2013年2月27日为高庙村全面拆除开始之日。自此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应立即停止一切生产经营活动,在一月之内搬离。四、高庙村任何被拆迁人都要自觉服从《西安高新区高庙村拆迁安置实施方案》,尽快达成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五、被拆迁人必须服从和支持西安高新区建设。对煽动群众闹事
发布时间:2013-12-10 15:14
来源:国土资源局(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分局、统一征地办公室)
根据西安高新区管委会总体工作安排,经研究,《西安高新区高庙村拆迁安置实施方案》已于2012年12月27日经全体村民代表签字通过。为确保高庙村拆迁安置工作顺利进行,现就该村拆迁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13年3月12日为高庙村住户户籍认定基准日。
二、2012年6月2日为高庙村建筑及其它附着物确认日。在此之日后建设的一律不予补偿。
三、2013年2月27日为高庙村全面拆除开始之日。自此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应立即停止一切生产经营活动,在一月之内搬离。
四、高庙村任何被拆迁人都要自觉服从《西安高新区高庙村拆迁安置实施方案》,尽快达成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五、被拆迁人必须服从和支持西安高新区建设。对煽动群众闹事、打骂拆迁工作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高庙村拆迁安置补偿由西安高新区征地拆迁(城中村改造)第三办公室负责实施。具体按照《西安高新区高庙村拆迁安置实施方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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