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陵区姬家乡集中安置区一期保障性租赁住房装修项目工程EPC总承包资格预审公告
本招标项目高陵区姬家乡集中安置区一期保障性租赁住房装修项目工程EPC总承包已由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04-01-591706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西安经新置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来自国有控股项目,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西安经新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众睿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进行公开招标。
2.1 工程规模:拟对高陵姬家乡集中安置区一期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633套房屋进行装修改造,项目建筑面积约68871平方米,改造内容包括:装修及设计房间约1602间,硬装及软装,家具家电及强弱电采购安装等,项目总投资:7024.00万元;
2.2 项目地点:经开区泾渭新城渭华路以东、泾渭路以西、泾朴路以北、泾勤路以南。;
2.4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高陵区姬家乡集中安置区一期保障性租赁住房装修项目工程EPC总承包;标段编号:E6101003506AmvwW0vsO001;标段类型:工程总承包;
2.5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高陵区姬家乡集中安置区一期保障性租赁住房装修项目工程EPC总承包,本次招标范围硬装及软装,家具家电及强弱电采购安装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同时承担相关协调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1 标段名称:高陵区姬家乡集中安置区一期保障性租赁住房装修项目工程EPC总承包,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及以上与【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与【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与【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与【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 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建筑师一级】及以上,或【注册建造师一级】及以上执业资格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本项目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但须同时满足其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2 标段名称:高陵区姬家乡集中安置区一期保障性租赁住房装修项目工程EPC总承包,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家数不超过两家。若联合体投标时须明确牵头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各方办理本项目招投标活动过程中的一切事务,联合体应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中规定的相应资质。牵头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章或签字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相应的印章或签字。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加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各方须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可查询。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蕞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1)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②施工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申请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应为注册建造师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或注册建筑师一级,建造师同时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证书,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4)申请人拟派施工负责人具备: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5)申请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具备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6)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但须同时满足其资格要求;
(7)申请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可查询且无不良行为记录。申请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投标保证金:伍万元整(¥50000.00元),(资格预审合格后投标阶段缴纳)本项目接受所有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形式的保证金缴纳(包括但不限于现金转账、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或保险机构出具的工程保证保险保单、电子保函等),鼓励使用电子保函形式进行缴纳,具体要求按照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交易平台要求进行;
(9)为推动工程项目电子化交易高质量发展, 进一步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完成工程项目智慧移动交易系统的开发建设,请各投标人积极使用工程项目智慧移动交易系统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10)其他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4.1 请申请人于2023年07月12日 00时00分00秒 起至2023年07月20日 00时00分00秒从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下载资审文件。
4.2 标段名称:高陵区姬家乡集中安置区一期保障性租赁住房装修项目工程EPC总承包,资审文件不收费;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0.00 元,
5.1 标段名称:高陵区姬家乡集中安置区一期保障性租赁住房装修项目工程EPC总承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07月25日10时00分,地点为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标段名称:高陵区姬家乡集中安置区一期保障性租赁住房装修项目工程EPC总承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6.1 标段名称:高陵区姬家乡集中安置区一期保障性租赁住房装修项目工程EPC总承包,资格预审开始时间为2023年07月25日10时00分,地点为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
6.2 标段名称:高陵区姬家乡集中安置区一期保障性租赁住房装修项目工程EPC总承包,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7家。
6.3 标段名称:高陵区姬家乡集中安置区一期保障性租赁住房装修项目工程EPC总承包,资格审查会议形式:远程会议
7.1 本次资格审查公告同时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发布。
7.2 申请人须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使用数字认证CA锁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及其他文件。申请人应使用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加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在规定时间上传经过数字证书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xazst格式)。
7.3 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申请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资格预审文件载明的“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申请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后果。
7.4 请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 1 册、副本 2 册打印盖章后提交至招标代理公司处,以便招标人进行留存备案等工作,中标人应保持投标文件纸质版内容与电子版内容完全一致,否则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7.5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请各申请人登录市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新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指南,下载《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投标人》操作手册,熟悉新平台不见面开标流程及相关操作。申请人对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新平台)存在技术问题或者其他关于新平台操作问题,请拨打新系统技术支持电线.
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方式招标人:西安经新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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