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曲江新区大明宫遗址区孙家湾村城改历史遗留项目(QJ10-4-364宗地)规划现状核实意见函的公示(公示期限7天)
2023-05-26 12:50
孙家湾村城改项目用地(QJ10-4-364宗地)位于曲江大明宫范围内,太华北路以东,凤城三路以南,永庆路以西,永泽路以北,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0901),规划净用地面积17.1亩,容积率5.5,建筑密度为52.21%,绿地率25%,建筑高度93.3米。自该规划现状核实意见函公示起15天内,自相关利害关系人及广大群众对该规划方案有异议或意见,可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向审批部门提交书面材料的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我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核实后依法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发布时间:2023-05-26 12:50
孙家湾村城改项目用地(QJ10-4-364宗地)位于曲江大明宫范围内,太华北路以东,凤城三路以南,永庆路以西,永泽路以北,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0901),规划净用地面积17.1亩,容积率5.5,建筑密度为52.21%,绿地率25%,建筑高度93.3米。总建筑面积80471.235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62696.701平方米(其中商业建筑面积62646.701平方米,配套设施建筑面积50平方米;安置建筑面积29560平方米,开发建筑面积33136.70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7774.534平方米(其中车库建筑面积14672.534平方米,人防设施建筑面积3102平方米),车位数319个。
自该规划现状核实意见函公示起15天内,自相关利害关系人及广大群众对该规划方案有异议或意见,可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向审批部门提交书面材料的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我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核实后依法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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