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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新兴产业园南部片区塘布横畬整村征收搬迁启动公告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新兴产业园南部片区塘布横畬整村征收搬迁启动公告
发布日期:2023-05-25浏览次数: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为加快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业强市和“3+7”园区建设工作要求,推进大亚湾开发区新兴产业园南部片区建设,区管委会决定启动塘布村、横畬村下辖21个村小组整村征收搬迁工作。为保障征收搬迁工作顺利进行,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妥善做好征收搬迁补偿安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惠州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办法》(惠府〔2021〕2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征收搬迁范围:大亚湾开发区新兴产业园南部片区塘布村委会下辖塘一、塘二、塘三、郑屋、李屋、大塘岭、邓屋、塘田、黄草岭、张屋、澳头背、宝山下等12个村小组、横畬村委会下辖高一、高二、蕉子园、东心见、三河、廖屋、河三、厚福、埔尾等9个村小组。四至范围详见附件《新兴产业园南部片区塘布横畬整村征收搬迁范围示意图》。
二、征收搬迁目的:本次拟征收搬迁补偿范围土地用于大亚湾开发区新兴产业园南部片区项目及配套设施建设。
三、开展征收搬迁房屋现状调查:拟由大亚湾开发区动迁业务主管部门会同西区街道办组织有关单位对征收搬迁范围内的房屋及其建(构)筑物进行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农村村民住宅、村民住宅外的房屋及其建(构)筑物的权属、面积、数量等信息。调查结果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和村民住宅以外的房屋及其建(构)筑物产权人共同确认,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告知,并予以配合。
自本启动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征收范围内暂停办理以下事项:
(一)新批宅基地和其他建设用地;
(二)审批新建、改建、扩建房屋;
(三)办理入户和分户(因婚姻、出生、回国、退伍转业、毕业生户籍回迁、刑满释放等原因应当入户、分户的除外);
(四)以征收范围内房屋为注册地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变更手续;
(六)房屋、土地的转让、租赁和抵押。
五、本公告发布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附件:新兴产业园南部片区塘布横畬整村征收搬迁范围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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