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为讨“失地”18年不弃不舍
原本是租用农村的集体土地,一夜之间,租用的土地变成了“失管土地”,于是,两家企业轻而易举地占有了这块“国有土地”。从那时起,陕西西安市北关村的村主任、组长不知换了多少茬,但以土地为生的农民始终在为拿回属于他们的集体土地不断努力着。
事情发生在18年前。1989年的一天,西安市莲湖区北关村一组的村民们突然得知,原来租用他们土地的西安市无线电十二厂(以下简称无线电厂)和西安新亚辐条厂(以下简称辐条厂)已经将土地的权属变为“国有”。得知这一消息,村民们大惑不解,他们找到了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得到的答复是:西安市无线电十二厂和新亚辐条厂所在的10.67亩土地是“失管土地”,据此为他们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
土地管理部门从来没有走访过村民,更没有进行实地调查,如何将这两片土地定性为“失管土地”?对于政府有关部门这种草率处理农民土地权属的行为,北关村一组干部拿出了有力的证据即无线电厂和辐条厂两厂租用北关村一组土地的合同和历年交纳租金的收款收据等原始证据。
今年8月,记者在北关村一组采访到了当地几位老人。65岁的曹振兴和60岁的王志宏回忆说,现在仍位于青门村16号的无线号的辐条厂过去叫西域壕和东域壕。解放后,新中国政府将这两片土地分别分给本村的几位贫农。人民公社成立后,这两片土地成为原马旗寨公社安远一队(后改为北关一组)的农业用地。当年,曹振兴和王志宏就曾驾着牲口在这两片地犁过地。
北关村一组村干部说,由于两片地坑凹不平,很难耕种,连年地薄歉收。后来城市发展需要土,组上开始卖土,还将这块地租给外地人打土胚,渐渐地便放弃了耕种。年久日长,形成两个土壕。
1972年,一个姓孟的老太太多次找到时任(原安远一组)组长的张耀亭(已过世),请求将位于青门村的土地租下作厂房用。村民曹振兴、张耀亭、梁新堂、杜茂林、徐沛堂等共同回忆,1972年秋后一天的下午4点左右,他们几人拉着皮尺丈量了土地,随后,组上用无线电厂交来的租金买了一匹栗色的骡子。
从此后,无线电厂和辐条厂每年向北关村一组交纳租金,后来还加盖了一些厂房。
1989年,两厂在北关村一组不知情的情况下,向土地行政管理部门隐瞒了继续交纳土地租金的事实,向西安市土地管理部门申请了国有土地使用证。
现任北关村一组组长的杨长安说:“我上任以来蕞重要的事情,就是继续完成前任历届组长所没有完成的工作,要替北关一组359名村民为这两片地讨回一个公正的说法。”
“为了这两片土地,多少年来,历任村长、组长带领群众多次到莲湖区政府、市政府、市土地局反映情况,但每次都是满怀希望而去,失望而归。”杨长安的线年,北关村一组将无线电厂诉至西安市莲湖区法院,一审法院以无线年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而判北关村败诉。随即,北关村又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申诉,中级法院经审理认为:对于双方争议的青门村16号6.7亩土地的权属,首先应由西安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此确权后,方能诉至法院。并以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违反法律程序为由,撤销了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2001)莲经初字第1106号民事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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