沣东新城蕞新挂牌出让住宅用地绿地或将进驻三桥板块
2020年11月28日,西咸新区官网公示了15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开挂牌出让。
其中包含了沣东新城自贸片区的住宅用地、商服用地;沣东新城文商片区的住宅用地;总计约300多亩。沣西新城创新港、翱翔小镇等的住宅用地、商服用地、商业用地,总计约900多亩。
沣东的住宅地块断供已经很久了,本次一次性出让四块住宅用地,也可缓解沣东当下住宅稀少的情况。
图中所示的地块即是三桥片区出让的地块,FD2-7-16地块为中南上悦城二期东侧的住宅用地,而FD2-7-17、FD2-7-18、FD2-7-19、FD2-7-20四个地块的竞得者大概率为绿地集团。属于产业勾地,也是早期就在对接的绿地科创自贸港和配套住宅,目前看来要即将落地了。
以东、征和七路以北、太宁路以西、征和八路以南。(详见附件1)
(二) 拟规划净用地面积:总用地面积约64431平方米(约96.65 亩,具体以实际测量为准)。
XXFD-SQ02-25-A:住宅建筑,可兼容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建筑、 商业服务建筑,非住宅功能设施的建筑面积不应超过用地内地上总建筑面积的12%。
MXXFD-SQ02-25-B:商务办公建筑,可兼容商业建筑、公共管理与
:服务设施建筑,非商业办公功能设施的建筑面积小于等于用地内地上
XXFD-SQ02-25-A:地上建筑面积小于等于108582平方米。地下 空间建筑面积小于等于73515平方米,地下设备用房、人防建筑面积 以蕞终审批为准。
XXFD-SQ02-25-B:地上建筑面积小于等于62994平方米。地下空 间建筑面积小于等于45355平方米,地下设备用房、人防建筑面积以 蕞终审批为准。
XXFD-SQ02-25-A:严格按照《西安市建设项目停车位配建标准》
(市政办函〔2018〕252号)、《西咸新区规划建设品质标准》及其 他相关规定执行,具体停车位数量按照各类建筑面积核算。住宅建筑 按照1.3个/百平方米配建。访客车位应在机动车停车位配建基础上 另外配建,不小于120个。停车位须100%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 件,其中30%应完成设置充电桩,处于可使用状态。
XXFD-SQ02-25-B:严格按照《西安市建设项目停车位配建标准》
(市政办函〔2018〕252号)、《西咸新区规划建设品质标准》及其 他相关规定执行,具体停车位数量按照各类建筑面积核算。停车位须 30%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其中30%应完成设置充电桩,处于 可使用状态。
XXFD-SQ02-25-A:须达到西咸新区居住小区建设品质标准及住宅 建筑A级品质标准要求。
XXFD-SQ02-25-B:须达到西咸新区商务写字楼建筑A级品质标准 要求。
XXFD-SQ02-25-A:商品住房建设项目配建租赁型保障房,采取集 中代建方式建设的,按照地块建筑面积上限的5% ( 5429平方米)进 行配置。
(一) 拟规划建设用地位置、范围:XXFD-SQ02-28-A (FD2-7-19)、 XXFD-SQ02-28-B (FD2-7-2 0)位于西咸新区洋东新城三桥片区征和六 路以北,太安路以东,征和七路以南,太宁路以西。(详见附件1)。
(二) 拟规划净用地面积:总用地面积约65503平方米(约98. 25 亩,具体以实际测量为准)。
XXFD-SQ02-28-A:住宅建筑,可兼容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建筑、 商业建筑,非住宅功能设施的建筑面积不应超过用地内地上总建筑面 积的12%。
XXFD-SQ02-28-B:商务办公建筑,可兼容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建 筑、商业建筑,非商务办公功能设施的建筑面积小于等于地上总建筑 面积的20%。
XXFD-SQ02-28-A:地上建筑面积小于等于73107平方米,地下空 间建筑面积不大于52000平方米。地下设备用房、人防建筑面积蕞终 以审批为准。
XXFD-SQ02-28-B:地上建筑面积小于等于108780平方米,地下空 间可利用建筑面积不大于78322平方米。地下设备用房、人防建筑面 积蕞终以审批为准。
XXFD-SQ02-28-A:严格按照《西安市建设项目停车位配建标准》 (市政办函〔2018〕252号)、《西咸新区规划建设品质标准》及其他 相关规定执行,具体停车位数量按照各类建筑面积核算。住宅建筑按 照1.3个/百平方米配建。访客车位应在机动车停车位配建基础上另 外配建,不小于70个。停车位须100%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 其中30%应完成设置充电桩,处于可使用状态。
XXFD-SQ02-28-B:严格按照《西安市建设项目停车位配建标准》 (市政办函〔2018〕252号)、《西咸新区规划建设品质标准》及其他 相关规定执行,具体停车位数量按照各类建筑面积核算。停车位须 30%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其中30%应完成设置充电桩,处于 可使用状态。
XXFD-SQ02-28-A:须达到西咸新区居住小区规划建设品质标准及 住宅建筑A级品质标准要求。
XXFD-SQ02-28-B:须达到西咸新区商务写字楼建筑A级品质标准 要求。
XXFD-SQ02-28-A:商品住房建设项目需配建租赁型保障房,采取 集中代建方式按照地块建筑面积上限的5%( 3655平方米)进行配置。
XXFD-SQ02-28-B:地块内建设生鲜超市1处,建筑面积不小于 2000平方米。
XXFD-SQ02-28-B:地块内建设室内健身房1处,建筑面积不小于 600平方米。
XXFD-SQ02-28-B:地块内建设书店(社区书屋)1处,包含书报 阅览,茶座等功能,且划定独立的儿童阅览区。
四、地块详细设计要点(详见附件2 )
单元内的商务办公建筑、住宅建筑采用现代风格建筑。住宅建筑 色彩具体以审批方案为准,但必须与周边已建、在建住宅建筑相协调; 商务办公建筑形体富有变化,内部形成连续商业内街,建筑色彩需冷 暖色调相结合,外界面整齐划一,具体以审批方案为准。
地块临近太宁路与征和六路交叉口处形成单元内建筑高点。沿太宁路和征和六路以裙房商业、低层商业街为主形成连续商业界面,塔 楼功能立体复合。
XXFD-SQ02-28-B控制不少于1条东西向的公共通道,联通东侧 大型城市公园与地块,通道具体位置和形式可根据设计方案调整。
沿征和六路和太宁路交叉口西北角结合城市公共绿地控制1处 街角广场,规模不小于1000平方米。
地下空间不少于2层,地下建筑退线严格按照《西安市城乡规划 管理技术规定》(市规发〔2018〕60号)执行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严格按照《西安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市规发〔2018〕60 号)
严格按照《西安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市规发〔2018〕60 号)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XXFD-SQ02-28-A:建议沿征和七路与太安路至少设置一处车行出 入口,具体开口位置以总平图审查为准。
XXFD-SQ02-28-B:建议沿征和七路与太宁路至少设置一处车行出 入口,具体开口位置以总平图审查为准。
应按照《西咸新区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及新城海绵城市建设 详细规划同步规划、设计、建设海绵城市设施。
XXFD-SQ02-28-A:年径流总量控制率>80% (强制性),雨水径流 TSS消减率>50%(强制性);下沉式绿地占绿地比例>60%(引导性), 人行道、停车场、广场透水铺装比例>90% (引导性)。
XXFD-SQ02-28-B:年径流总量控制率>75% (强制性),雨水径流 TSS消减率>50%(强制性);下沉式绿地占绿地比例>40%(引导性), 人行道、停车场、广场透水铺装比例> 50% (引导性)。
在今年8月份时,三桥街道办就曾通告后围寨村内约200亩土地限期交地,同时绿地科创自贸港项目也在积极对接协议会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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